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西安工商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院教发[2021] 60号)相关规定,经西安工商学院校务委员会2023年6月30日会议审议,决定给予闫方、向志远两名同学退学处理。现将该两名学生基本信息和退学原因公示如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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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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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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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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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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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学院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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层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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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学年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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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学处理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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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Z200217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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闫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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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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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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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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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升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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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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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离校,连续两周或一学期累计一个月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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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Z200218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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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志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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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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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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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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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升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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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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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离校,连续两周或一学期累计一个月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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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异议者,请于2023年7月28日下午17:00前向学校教务处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3年7月9日至7月28日
联 系 人:周杨朋
联系电话:029-636095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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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工商学院
2023年7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