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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杨明宇等四名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

 

  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西安工商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校教发[2025]41号)和《西安工商学院高职(专科)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校教发[2025]40号)相关规定,经西安工商学院校务会研究,决定给予杨明宇等4名同学退学处理。现予以公示,具体信息如下:

   如有异议者,请于2025年12月5日下午17:00前向学校教务处反映。

  公示时间: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5日

  联系人:杨志红

  联系电话:029-63609541

  邮箱:1131237864@qq.com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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